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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57个项目清算土地增值税4.55亿元

2014年09月18日 14:17

今年前8个月,全省地税系统共对257个房地产开发项目完成清算审核,补缴税款4.55亿元。目前,各市地税机关正在对土地增值税征管和清算情况进行自查,省地税局将于9月中下旬对部分市县进行抽查。

按我国税法规定,土地增值税应先行预征计提,在下列情况下才会进入清算程序。其中,开发商应自行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情况包括:房地产开发项目 全部竣工、完成销售;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而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情况包括:项目销售率已达 85%;项目三年未销售完毕等。

省地税局表示,今年全省安排对828个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目前还有571个项目正在清算中。地税机关的职责是审核而不是清算,纳税人才是 土地增值税清算的主体,双方要切实履行好各自的职责。纳税人应在满足条件之日起90日内到主管地税机关办理清算手续。对未及时清算的纳税人,地税机关将依 法进行处罚。

责任编辑:姚玲玲

文章来源:http://hs.zhijia.com/news/20140918/485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