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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区5日12时起机动车单双号限行 截止至11日24时

2014年11月05日 09:29

11月5日12时至11日24时限行 限行区域包括衡水市主城区及各县市主城区

4日,衡水市公安局发布通告,自5日12时起,在衡水市区及各县市城区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应急措施,限行时间,由2014年11月5日12时至11月11日24时止。限行区域包括衡水市主城区外环路以内区域及各县市主城区。

具 体限行措施:(一)黄标车、无标车、重型货车、中型货车(黄牌)、商砼车、渣土车全天禁行。(二)轻型、微型货车(蓝牌)、危化品运输车辆每日6时至24 时禁行。(三)上述车辆以外机动车实行单双号限行,以机动车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限行依据(含临时号牌),施行单、双号限行措施。单日单号车通行,限 行尾号为双号的车辆;双日双号车通行,限行尾号为单号的车辆。

全市交管部门在6日零时前,对违反限行规定的机动车进行劝返,6日0时后按照闯禁行进行处罚(100元罚款、不扣分),对外地车辆以劝返为主,暂不实行处罚。

责任编辑:姚玲玲

文章来源:http://hs.zhijia.com/news/20141105/574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