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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印花税明年或取消 未必能起到减税负效果?
2012年12月13日 17:21中国与房地产相关的繁杂税收和收费种类有望逐步简化、归并,明年可能进行城市维护建设税(下称城建税)与印花税的联动改革,取消印花税,与城建税合并为城乡建设税,统一税率问题。但分析称,两税简并未必能减税负。
两税联动改革酝酿已久
从税务部门透露出来的信息看,城建税与印花税联动改革酝酿已久。
早在2009年,国家税务总局就在工作要点中提出:“积极创造条件,推进城建税与印花税联动改革。”今年11月20日,财政部长谢旭人发文《加快改革财税体制完善公共财政体系》提到,“统筹推进房地产税费改革,逐步改变目前房地产开发、流转、保有环节各类收费和税收并存的状况。结合其他方面的税制改革,对房地产交易环节征收的有关税种进行简并,合理安排税收负担。”
从今年初北京、厦门、海南等多个省市地税部门传出的信息看,关注或调研城建税和印花税联动改革,均被列入当地地税部门的税收工作要点。
两税简并税负未必减轻
目前房地产交易环节中至少存在以下税种,包括转让的个人或是企业缴纳的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而商业或经营性用房还需缴纳房产税及城镇土地使用税。由于印花税和城建税均属于在房地产交易环节征收的税种(城建税随营业税附征),因此,如上述这项改革顺利开展,无疑将简并房地产交易环节税种。
但有消息称,城建税和印花税联动改革,是在保留证券交易印花税的情况下,将其他印花税予以取消,其形成的减收因素通过将城建税税率统一提高到7%来补充。按照相关规定,如果按7%的税率缴纳城建税,对于所在地为县城、镇的和所在地不属于市区、县城或镇的个人,随营业税附加征收的城建税税负也会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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