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者成重点保护对象 六大护身符保驾护航

扫描到手机 楼市 来源:株洲晚报 发布日期:2014-06-19 22:45 字号:T|T

  (原标题:明确交房 配套及赔偿标准 购房者成重点保护对象)

  2000年出台的购房合同在今年就要下架,取而代之的是近期住建部和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发布的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示范文本》。时隔14年,新版购房合同接力老版购房合同,其中新增了哪些规定?新版合同的颁布对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有哪些保护?记者走访株洲业内人士及资深房产法律专家,通过对新旧版合同示范文本的对比,挑选出六大购房护身符进行剖析,帮广大读者进行解读说明。

  护身符一

    新增惩罚性赔偿金内容,最高可达已付房款一倍

  新版购房合同示范文本第二章第五条明确指出,所售房屋如果存在“一房多卖”、“司法查封”、“限制转让”等违约情况,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支付已付房价款一倍、买受人全部损失的赔偿金。另外,在新版购房合同示范文本第七章第十六条指出,房屋因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而导致买受人解除合同的,也要承担已付房价款一倍、买受人全部损失的赔偿金。

  现状:现实生活中少不了有开发商存在一房多卖的现象,株洲在2008年前未施行网签购房,所以类似情况很多见。闫先生2005年花21万买了一套复式楼,按合同规定2008年收房。但当他去收房时,却发现已经有人入住,这套房子被开发商卖给了两户人家。闫先生无奈退房,要求开发商承担10万元损失,但是官司打了6年,至今赔偿款仍未到手。律师聂炜表示,如果按照新版购房合同示范文本的相关规定,闫先生将获得41万的赔偿款以及在此期间所受全部损失。

    护身符二

    开发商承诺的配套设施不能是噱头

  在新版购房合同示范文本第四章第十条中指出:要在合同中标明公共绿地、小区内非市政道路、物业服务用房、医疗卫生机构、幼儿园、学校、绿地率、规划车位和车库等公共设施配套的交付时间及工程进度。并且,新版合同范本中还要求小区供排水、供暖设施与城市管网连接,供电交付时纳入城市供电网络并正式供电,有线电视、宽带网络、电话通信都铺设到户。

  现状:吴先生在购房时看中的是小区的绿化面积多,还有幼儿园等配套。但交房时小区的景象却让他心灰意冷,说好的草坪现在还是一片黄土,屋后的幼儿园只挖了一个坑。律师聂炜表示,现在施行的购房合同对相关设施设备的交付条件并未详细标明,所以购房者在买房时和收房时的心情经常会大起大落。然而,如果吴先生签订的是新版购房合同,那么楼盘交付时未达到合同约定条件的,将被视为开发商违约。

   护身符三

    先收房再验房的暗规成浮云

  “办理交付手续前,买受人有权对商品房进行查验,出卖人不得以缴纳相关税费或签署物业管理文件为前提条件。”这是新版购房合同示范文本第四章第十一条的内容,这意味着,先收房再验房的暗规被打破,开发商会在提高房屋质量上动更多的脑筋。

  现状:在株洲,有些开发商在交房时提出要求:除非业主签字收房,否则明令禁止第三方验房公司工作人员入户。陈小姐在年初收房时就遭遇了类似情况,无奈签字后,物业工作人员才允许她带验房师入户。“验房过程发现了大大小小的问题十几处,买东西不准看货就要签字太没道理,何况我买的还是一套房子。”陈小姐哭笑不得。

   护身符四

    空气质量、建筑隔声需达标被写入新版合同

  2000年颁布的购房合同使用至今,其内容已经不能满足购房者的需求,而新版的购房合同是在多方的探讨下,历经4年的修订,在结合开发商和购房者双方的利益的前提下,以着重保护购房者权利为原则拟定的。所以在房屋质量这一章节中,新版合同范本中指出,商品房室内空气质量或建筑隔声情况在整改后仍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现状:回顾这几年,空气质量和建筑隔声的问题一直被开发商忽视,而对于购房者来说,这类问题不能忽视。“我家新买的精装房,小孩才满月,抵抗力不强,室内空气质量不达标很可能影响健康。”初为人父的吕先生表示担忧。同样作为家长的谢小姐则抱怨:“房子隔声效果太差了,晚上孩子经常被楼上的麻将声吵的无法学习,在购房合同里添上这一条我举双手赞成!”

  护身符五

    隐私保护被重视,信息保护成义务

  在24页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中,第二十六条新增了这样一条内容:未经买受人书面同意,出卖人不得对外泄漏买受人信息或者将买受人信息用作其他用途。

  现状:近几年,个人隐私安全问题被推上风口浪尖,业主在收房之后往往会被各种装修公司的电话狂轰乱炸,“这些装修公司不仅搞到电话,连我的名字都知道的一字不差,有的公司直接坦言是在物业那里拿到的号码,隔两天一个电话,我恨不得换号码!”欧阳先生气愤的说。一位业内人士解释:“在株洲,大部分物业公司严格保护客户信息,但总有个别工作人员贪图小利,贩卖客户资料。新版购房合同对这类问题明确规定后,相信开发商和物业公司都会更加严格的规范员工的行为。”

  护身符六

    补充协议想“架空”购房合同成难事

  一直以来,补充协议都被看作是开发商自我保护的防弹衣,但新版购房合同示范文本第二十八条则对补充协议进行了明确规范。合同指出:补充协议中含有不合理的减轻或免除本合同中约定的应当由出卖人承担的责任,或不合理地加重买受人责任、排除买受人主要权利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现状:“签合同时没注意看最后的补充协议,现在很多权益都得不到保护,光补充协议就有30多条,开发商会在补充协议上加入维护他们自身利益的条款,我们变得很被动。”初次购房的小李表示。律师聂炜提醒道:“补充协议上往往有很多‘霸王条款’,购房者如果不仔细研究合同,可能因为对补充协议的忽视导致权利受到损害。”

  业界声音

  新版合同或成增强企业实力的催化剂

  一位资深地产从业者表示,“新版购房合同一旦正式推行,就等于对开发商增强企业实力、提高工程质量和服务水平下了严格命令。房地产行业的一些乱象会逐渐消失,相关服务标准也会根据合同的升级而升级。”

  房产局工作人员称,市局正在为新版购房合同的推行做准备工作,预计在年内会正式启用新版购房合同。对于合同内容,市房产局工作人员透露,可能会对合同中与法律条文重复的内容进行适当精简。目前,武汉已经正式使用新版购房合同。

  群众声音

  为新版购房合同点赞

  期待房产行业的健康发展

  一位即将买房的准业主表示,新版购房合同更好的保障了业主的权益,合同真正站在了业主角度去制定,合同前几页还有包括商品房预售、套内建筑面积、分割拆零销售等12个专业术语解释,对于不了解房产信息的门外汉来说是件好事。

  还有粉丝在房周刊上留言说看好新版购房合同,“合同的内容充分保护了购房者,如今买房是人生的头等大事,现在有新版合同为我们保驾护航,买房更放心了,为新版合同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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