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起成都公积金贷款新政 缴存余额低可贷30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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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来源:地产中国网综合
发布日期:2014-09-19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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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据《华西都市报》,公积金账户上余额不足1.5万元,最高也能贷到30万,购买精装房可以按照总价款为基数 申请贷款,保障房贷款将优先发放……9月16日,华西都市报记者从成都公积金中心获悉,10月8日起,成都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将面临调整。新规之下,缴 存余额较低的市民、购买保障房的市民将受益。
此次成都公积金中心拓宽了合作范围,凡是向中心申请贷款合作的项目,在签订项目合作协议后,即可受理、审批和发放个人贷款,不受项目建设进度的限制。
此外,在此次贷款政策调整中,工业化、装配式商品住宅,可按全装修住宅总价款为基数申请公积金贷款。该负责人解读说,以前职工购买精装房申请贷款,装修部分是不计入住宅总价款的,调整后对购房职工的支持力度将更大。
贷款手续费将减少
“在此次调整中,我们还对两项抵押登记费收取方式进行了调整,进一步减少了贷款职工的手续费用支出。”该负责人说,从2014年9月15日起,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无担保公司担保的现房公积金贷款的抵押权登记费由各贷款受托银行承担,不再向贷款申请人收取。
同时,由市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成都金控置业担保有限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公积金贷款抵押权预告登记费和抵押权登记费由担保公司承担,不再向贷款申请人收取。
值得注意的是,成都公积金中心还对个人信用审批管理进行了调整。
根据规定:贷款申请人近两年出现超过连续三次或累计六次逾期记录的,其贷款申请原则上将不予受理。同时,借 款人近五年累计逾期记录超过六次,或出现过连续三次逾期记录,或近两年逾期记录累计超过三次但未超过六次,贷款时首付成数将相应提高,其中首套房首付成数 不低于四成,二套房首付成数不低于六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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