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8万80岁以上老人将获高龄津贴 百岁老人不少于300元

扫描到手机 本地 来源:衡水晚报 发布日期:2014-10-29 10:43 字号:T|T

摘要:近日,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发布了《河北省老年人优待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60周岁以上老年人享受高龄津贴、缴纳各项生活费用、就医、乘车、健身、旅游等各方面优待做出了详细规定,将自12月1日起施行。

近日,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发布了《河北省老年人优待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60周岁以上老年人享受高龄津贴、缴纳各项生活费用、就医、乘车、健身、旅游等各方面优待做出了详细规定,将自12月1日起施行。

《办法》中规定,80周岁以上老年人将获领高龄津贴,百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不少于300元。从衡水市老龄办获悉,此前衡水市已为85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补贴。根据目前数据,80周岁以上老年人约为8万人。

   省内60岁以上公民均可享受优待

为 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助老的传统美德,做好老年人优待工作,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我省 制定了《办法》。60周岁以上我省行政区域内的老年人,凭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均可享受《办法》规定的优待服务。

  百岁以上老人津贴不少于300元

设 区市和县(市、区)政府将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根据本地实际,对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其中,百岁以上老年人的高龄津贴每人每月不少于 300元。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逐步给予养老服务补贴,依法免除农村老年人兴办公益事业的筹劳义务。符合城镇住房保障条件的老年人申请保障性住房的,在同等 条件下将优先安排。农村危旧房屋改造时,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老年人。

 服务业对行动不便老年人上门服务

供 水、供电、供暖、燃气、通信、有线电视、邮政、金融、商业、出租车运营和家政服务企业,将建立健全为老年人提供优先、便利和优惠服务的措施,根据实际情况 设置老年人优先服务窗口,并对有特殊困难、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特需服务和上门服务。金融机构对办理大额转账、汇款业务或者购买大额金融产品的老年人,应 当提示可能发生的风险。

养老院设医疗机构可申请纳入医保

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鼓励、支持医疗机构和其他有关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卫生保健优待服务。

根 据本地需要建设老年病医疗机构和老年护理、康复机构,在具备条件的二级以上综合医疗机构设置老年病专科、老年人病房,并配置相关医疗设备和器具;在具备条 件的养老机构内设置医疗机构,并可申请纳入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范围;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建立业务协作机制和预约就诊快速 通道,逐步推进面向养老机构的远程医疗服务工作,并为老年人提供优先、便利和优惠的医疗服务;医疗机构对就医的老年人,优先安排挂号、就诊、化验、检查、 收费和取药,并对需要住院的老年人优先安排床位;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导医和协助就医服务,并免费提供担架和轮椅等助老服务器具并根据实际减 免老年人的普通门诊挂号费和贫困老年人的诊疗费,并积极为老年人提供义诊服务;城镇社区和乡村的基层医疗机构为本地65周岁以上的常住老年人,免费建立健 康档案和提供健康指导,每年提供免费体格检查,并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巡回医疗、上门诊疗或者开设家庭病床等服务。

    客运单位设置老年人购票专用窗口

公 路、铁路、水路、航空和城市公共交通的客运经营管理单位将为老年人的交通出行在售票区域,设置老年人购票专用窗口,并及时为老年人购票提供引导和咨询服 务;在候乘场所和停靠站点,根据实际设置老年人等候专区或者老年人优先标志;在铁路、航空客运和城市轨道交通的候乘场所,根据需要配备设置升降电梯、无障 碍通道和无障碍厕所等设施,并为行动不便且无人陪同的老年人提供引导、咨询和协助乘车(机)服务;在城市公共交通车辆上设置不低于坐席数量10%的“老幼 病残孕”专用座位。70周岁以上老年人乘坐城市公共交通车辆应当给予免费优待。鼓励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车辆的65周岁以上老年人给予免费优待。

具备条件的设区市和县(市、区),应当逐步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车辆的全体老年人给予免费优待,并对相关客运经营单位给予适当补贴。

    旅游场所对老年人免费或优惠开放

县 级以上政府有关部门和各类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免费向老年人开放博物馆、美术馆、科技馆、纪念馆、公共图书馆和文化馆等公共文化设施; 免费为老年人提供影视放映、文艺演出、体育赛事、图片展览和科技宣传等方面的公益性流动文化、体育服务活动;为老年人健身活动提供方便和优惠服务,并安排 一定时段向老年人减免费用开放优待。旅游场所应当对老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旅游场所内的观光车和缆车等代步工具对老年人予以免费或者半价以上优惠。

此外,《办法》还规定,司法机关和律师事务所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老年人采用网络服务、上门服务等方式,为高龄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报案或者参与诉讼提供便利条件;收费厕所应当对老年人免收费用等。

相关阅读

打印 复制网址 收藏 分享到:
  • 支持 支持 0票
  • 努力 努力 0票
  • 雷人 雷人 0票
  • 无聊 无聊 0票
  • 难过 难过 0票
  • 愤怒 愤怒 0票

精彩组图

网友评论 已有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

发表评论 用户名:置家网友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
已有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