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政鼓励购买家庭首套房 享税收优惠

扫描到手机 政策 来源:河北青年报 发布日期:2014-07-02 14:19 字号:T|T

摘要:日前,省政府出台《关于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在加快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加大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等方面做出宏观要求。

个人购房继续享受税收优惠,加快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供地、建设和上市,预售资金监管制度年底前覆盖市区……

日前,省政府出台《关于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在加快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加大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等方面做出宏观要求。

而大家普遍关心的现有限购政策是否做出调整,该《意见》则未有提及。

关键词:税收优惠

个人购房继续享受房产税税收优惠

《意见》明确要求继续执行个人购房有关房产税税收优惠政策。

并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严格执行首套房和二套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根据市场化原则和国家相关政策,积极采取措施对中小户型和居民自用首套房实施利率优惠政策。

个人购房税收优惠

1、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

2、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按1%税率征收契税。

3、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关键词:棚户改造

城中村纳入棚户区改造

《意见》要求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将城中村和涉及新建、改建(扩建、翻建)住房的旧住宅小区,全部纳入棚户区改造。

确定年度棚户区改造计划时,优先安排城区老工业区的棚户区改造项目。

加大国有企业棚户区改造力度,对资源枯竭型城市棚户区、独立工矿棚户区、三线企业棚户区进一步调查核实,编制全省国有企业棚户区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列入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和年度计划。

充分利用国家支持棚户区改造的融资政策,完善社会资本参与棚户区改造的政策措施。

坚决打击通过停水、停电、阻断交通等手段逼迫搬迁等违规行为,严禁动用公安机关基层警力参与征地拆迁等非警务活动。

关键词:住房供应

加快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供地

《意见》要求要因地制宜、合理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用地,足量保证保障性住房用地,严格控制高档住宅用地,不得以任何形式安排别墅类用地。

在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应方面,《意见》要求,加快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的供地、建设和上市,进一步提高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比例。《意见》强调各类住房建设项目要在划拨决定书或出让合同中约定土地交付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

住宅开发项目必须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配套建设相应的门诊所、居民健身场所、社区服务中心配套设施,确保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和同步投入使用。

关键词:预售管理

预售资金监管制度年底前覆盖市区

《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销)售管理。

严格预售许可审批,进一步完善新建商品房和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订和备案,力争2014年底前市区全部建立房地产开发项目预售资金监管制度。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快推进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建立全省统一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信息发布平台,2014年底前要完成平台技术标准制定。

同时,《意见》强调在全省开展房地产市场三年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开发建设销售等行为。

责任编辑:姚玲玲 关键字:新政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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