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扬尘收排污费引争议 市民:排污理应付出代价(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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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来源:齐鲁晚报
发布日期:2014-07-07 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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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7月2日,广州市环保局开始征求社会对“广州市建筑施工扬尘排污收费意见”并发放调查问卷,该市试点对工地扬尘开征排污费一事再次成为各方关注 的焦点。广州市政府制定的《广州市2012—2016年空气污染综合防治工作方案》要求研究征收建筑施工扬尘排污费,且该项目已被纳入《广州市人民政府 201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济南的施工工地不少,而施工扬尘污染一直是影响空气质量的重要因素,既然要出重拳治理空气污染,我们要不要也考虑征 收工地扬尘排污费?
精论
收费后再治理,怎么保证透明度
@陈妍:以收费代替治理,不仅降不了扬尘污染,反而会落下“圈钱”的恶名。城市内许多工地同一时间一锅粥式地开工,本身就是治理不力的表现,审 批关口就没把控好;再者企业交费排污、政府收费治污,在群众看得见的污染过程中,不及时制止却忙着收费,而当污染成为事实了,却说要从那笔巨款中拿出若干 来进行群众看不见的治理,怎么说也没道理。
整治扬尘需多措并举
@孙金英:整治扬尘排污需多措并举,而征收扬尘排污费只是其中的一种手段。一方面,环保部门不能因为征收了扬尘排污费就对施工方放任自流,一定 要保证施工过程中的严格监管,确保施工方按照防尘操作规程施工;另一方面,收取的扬尘排污费应用于防治污染、积极推广减排降尘新技术上,避免重复走“先污 染后治理”的老路,从源头做起抓好减排降尘。
排污费要收得有区分度
@郑三运: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讲,可以征收扬尘排污费。因为扬尘污染影响很大,如果通过征收政策可以降低或杜绝污染,那就达到目的了。对于环保工 作做得好的施工方,就可以减少费用;对于环保工作做得差的施工方,则要严格执行征收政策,增加其违法成本。其实,征收费用只是一种督导手段,仅靠征收费用 解决污染问题是不现实的,管理也得跟上,加大巡查与督导,责成施工方按照要求和标准进行施工,不落实规定者勒令整改或停工,以制度保规范,靠行动留蓝天。
建议
排污费征收要定好标准
@郭汉杰:各工地的扬尘排污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所以扬尘排污费最好根据其污染的程度征收。应该制定收费和处罚的标准,有环保部门经常检测并执 行。如果属于轻度污染,在收费的同时也应该督促其整改,尽可能把污染程度降低。如果污染比较严重,则应该在处罚的同时限令其停工整改。
加强管理才是降尘良方
@吴明:广州的做法可以借鉴,但最好预防在前、处罚为辅。首先要对所有开工的建筑项目备案,降尘设备完善、数值达标才可以允许开工。二是施工期 间要有监管部门监督随时抽查,及时发现问题,对不合格者轻则警告、重则处罚、屡教不改者停工。目前济南市区开工的建筑项目虽然比较多,但整体情况比较好。 我曾经参观过几处建筑工地,所到之处降尘设施齐全,进出车辆喷淋,渣土堆放遮盖。所以个人认为,加强建筑工地的管理是降低扬尘的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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