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一户多宅也能申请入住村居社区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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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来源:广州日报
发布日期:2014-09-30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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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昨日下午,南海区政府举办了广东省新一轮深化“三旧”改造综合试点政策宣讲会,对“三旧”改造文件进行了详细解读。记者了解到,新出台的《佛山市 南海区新一轮深化“三旧”改造综合试点工作方案》(下称“方案”)亮点纷呈,通过“规划引领”、“收益分配”、“优化审批”、“综合配套”四个方面开展了 对“三旧”改造的探索和创新工作。
昨日下午,南海区政府举办了广东省新一轮深化“三旧”改造综合试点政策宣讲会,对“三旧”改造文件进行了详细解读。记者了解到,新出台的《佛山市 南海区新一轮深化“三旧”改造综合试点工作方案》(下称“方案”)亮点纷呈,通过“规划引领”、“收益分配”、“优化审批”、“综合配套”四个方面开展了 对“三旧”改造的探索和创新工作。
在村居社区公寓建设方面,村居社区公寓入住对象比之前有所放宽。另外,允许经认定的出让集体建设用地按商服用途开发,竣工验收后并经核发现售备案证明的,地上房产及土地使用权可以分割登记、分拆销售。
变化
村居社区公寓
放宽入住条件
方案最令人关注的是,申请入住村居社区公寓的对象有所放宽。
记者从方案了解到,可以申请入住村居社区公寓的对象,除了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村民外,还包括现状为“一户一宅”或“一户多宅”,与村集体签订 协议,承诺不再新建、扩建、改建、转让原宅基地并自愿无条件执行日后经村民表决通过的旧村改造方案,且主动将已有宅基地土地证及房产证交由国土部门加盖 “已申购社区公寓”印章的村(居)民。
另外,与村集体协商一致,由村集体收回宅基地使用权,并注销原宅基地使用证及其房屋所有权证,凭宅基地“以地换房”的村(居)民;本农村集体经 济组织的被拆迁户;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表决通过,由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审核批准后统一安置到本区域的本镇(街道)其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的被拆迁户也能申请社区公寓。
多部门规划打架
“多规合一”来解决
记者了解到,在开展“三旧”改造过程中,经常会发现由于城乡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几个规划之间 在打架,从而导致了项目难以推进。究其原因,主要是这几个规划之间在工作目标、空间范畴、技术标准、运作机制等方面存在交叉和矛盾,在编制规划时无法完全 跟其他规划有效对接而造成的。
而此次探索的“多规合一”就是为了加强多个规划部门的联系,避免相互之间的规划出现冲突。试点工作将探索建立“多规合一”的协调管理决策机制和数据共享机制,争取实现区域改造范围(重点改造片区)内“多规”融合,全区范围内“多规”基本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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