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一户多宅也能申请入住村居社区公寓(2)

扫描到手机 政策 来源:广州日报 发布日期:2014-09-30 10:23 字号:T|T

摘要:昨日下午,南海区政府举办了广东省新一轮深化“三旧”改造综合试点政策宣讲会,对“三旧”改造文件进行了详细解读。记者了解到,新出台的《佛山市 南海区新一轮深化“三旧”改造综合试点工作方案》(下称“方案”)亮点纷呈,通过“规划引领”、“收益分配”、“优化审批”、“综合配套”四个方面开展了 对“三旧”改造的探索和创新工作。

想多要新增用地指标

请完成“三旧”改造任务

南海区探索建立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与“三旧”改造项目的任务挂钩制度。在完成佛山市政府下达的年度改造任务的前提下,佛山市政府按照年度完成改造 面积的20%奖励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未完成年度改造任务的,扣减其用地计划指标。通过指标控制,鼓励加快开展“三旧”改造。

集体土地作商服开发

地上房产可分拆销售

文件鼓励集体建设用地依法依规流转,由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改造主体实施改造。

“集体土地商服产业载体项目可以开发与转让受到了不少房地产商的欢迎。文件规定,允许经认定的出让集体建设用地按商服用途开发,竣工验收后并经 核发现售备案证明的地上房产及土地使用权可以分割登记、分拆销售。”南海区国土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作为此次“三旧”改造中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一个新的 突破。

尽管集体土地商服产业载体项目可以用来流转,但是在流转的过程中还必须缴纳一定的提留金。文件规定,对集体土地商服产业载体项目将按土地市场价 格30%收取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城乡统筹提留金,统筹用于南海区道路、供电等城乡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以及公共服务建设的支出。

 优惠

建设单位可享

一次性财政补贴

记者了解到,为鼓励推行村居社区公寓建设,南海区有关部门在资金扶持方面增加了补贴激励措施。文件规定,对在2015年底前完成项目认定、且在 2017年底通过竣工验收的社区公寓建设项目,在项目竣工验收后,项目建设单位可获得按建筑面积100元/㎡(商业用房除外)的标准一次性补贴。

而根据就近安置、善用资源的原则,对属于保障对象的南海区户籍农村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按规定申请入住社区公寓以解决住房问题。在申购资金 方面,可根据其分配到户的社区公寓住房面积,由镇(街)政府给予300元/㎡的补贴(原则上补贴面积不得超过60㎡),但今后不再对其进行保障房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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