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3新市区企业登记权限划分确定:就近办理(2)

扫描到手机 政策 来源:石家庄新闻网 发布日期:2014-10-08 09:41 字号:T|T

摘要:自8月15日《石家庄市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的规定》(下简称《住所规定》)实施以来,全市已有4636户市场主体享受到优惠政 策。与省政府《住所规定》比较,石市《住所规定》进一步放宽了尺度。工商部门不再审查租赁房屋的房产证、探索尝试电子商务秘书企业的登记管理、引入司法救 济途径成为“石家庄版”新规最大的三项突破。昨日,针对本次下放企业登记权限中企业最关注以及咨询最多的亮点条款,石市工商部门做了详细解读及便民提醒。

新规影响

一个多月四千多户享新规优惠

据工商部门不完全统计,石市住所规定自8月份实施以来,一个多月内全市已经有4636户市场主体享受到优惠政策。

其中不再提交房产证明,只提交租赁协议及承诺书的有3659户;城管出具了占道证明的有8户;单位出具不扰民证明的有28户;办理“一址多照” 的113户;办理“一照多址”的2户;同一住宅办理多个执照,免予重复提交不扰民证明的40户;前置部门已核准住所,免予提交住所使用证明的667户。

市民质疑

条件放宽 “皮包公司”会多吗

注册登记制度越来越放宽,开公司越来越容易了,以后会不会出现更多的“皮包公司”?针对部分市民的担忧,石市工商部门解释说,虽然石市突破性地放宽条件,但同时也加强了风险防范,杜绝出现“皮包公司”的可能。

在法律风险防范上,石市《住所规定》虽然不再审查房产证明,但是申请人提交的房屋租赁协议和承诺书就是合法的使用证明;虽然规定住宅可以作为市 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但是仍然保留了出具不扰民证明的环节,体现了宽严相济;虽然大幅削减了登记提交材料,但同时强化了主体自律,明确告知了不自律的 法律后果。如果申请人在登记时提交虚假的证明材料,就会面临相应的行政处罚,并且要计入“诚信档案”;此外,石市《住所规定》虽然放宽了市场准入,但同时 加强了后续监管、共同监管,符合国务院《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宽进严管”的改革方向。

便民提醒

到哪儿办登记 您看好喽

石市《住所规定》实施后,不同类型的企业办理注册登记等相关事宜,究竟该到哪级工商部门办理,工商部门相关人士也进行了明确提醒。

1、市区内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下的企业由各区工商局登记

石市《住所规定》进一步下放了市区内的企业登记权限,将原市局300万元的登记标准调整为500万元,今后新设立的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下(不含500万元)的企业,可以直接到所属的区工商局办理注册登记。

2、企业集团登记可就近办理

凡在各县(市)登记的企业集团,可以就近在县(市)工商部门办理集团登记。

3、明确大型网络运营平台由市工商局登记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经营大型电子商务平台、大型企业网站的各类企业及分支机构,明确由石市工商局网络和交通分局登记。

4、有限合伙企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登记权限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含有限合伙企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除由市局登记的行业外,均在各县(市)、区工商局办理登记、备案。

5、明确了市区内分支机构的登记权限

市区内分支机构的登记权限,除了应由市工商局登记的行业外,分支机构均由各区工商局登记,更方便外地驻石企业分支机构办理登记。

6、明确了藁城区、栾城区、鹿泉区的登记权限

考虑到新设立的藁城、栾城、鹿泉三个区的实际情况,石市工商局决定不再上划登记权限,这三个区原登记管理权限不变,依然由原登记机关对辖区企业进行登记管理,方便企业就近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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