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查询系统搭建 动议共享官员财产申报信息(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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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来源:中国经营报
发布日期:2014-10-11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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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不动产登记条例》草案稿公开向全社会征求意见的同时,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另一重要组成部分——基于IT技术的不动产统一登记查询系统平台,已经开始设计和搭建工作,这是不动产登记制度日后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技术基础。
已有成熟基础
在国土资源部按照中央编办对政府工作职能划分的要求,成为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牵头部门之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称“住建部”)已经开展了“个人住房信息联网”的有关工作。目前,个人住房信息联网的有关工作,已经纳入到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工作当中。
在不动产登记制度实施的工作过程中,国土资源部原有掌握的即是农村集体土地产权信息等,而和房屋产权有关的信息,则基本上来自于住建部此前搭建的“个人住房信息联网系统”。而在“个人住房信息联网系统”中,亦包含相关查询功能的模块。
2010年6月,住建部在山东省青岛市召开“加快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会议”,全国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联网工作正式启动。至2012年底,住建部已经完成了与40个大中城市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联网工作。
“实际上,到2012年底时,住建部已经完成了与60多个城市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联网工作,只不过报到国务院的,是按照最初任务设定的40多个,到 中央提出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前,联网城市的数字又有所增加。”前述接近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权威人士称,此后,个人住房信息联网系统便并入不动产统一登记 的统一实施工作。
根据住建部“全国个人住房信息联网”系统的设计,其主要查询端口即设在地方政府,查询工作也主要由地方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个人住房信息 系统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规定,个人住房信息查询由设区市住建部门办理。因此,在原有个人住房信息联网的系统中,已经预留了地方的查询 端口。
不过,根据住建部的“暂行办法”,省、自治区和住建部不设查询端口,不办理查询业务。这与当下正在进行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施工作的原则不符,因此,当下最重要的工作之一便是设计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管理局和各省级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的查询端口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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